印度对华乙酰乙酸甲酯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
浏览次数:291 日期:2021/5/6 9:53:10【返回目录】 | |
2021年5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methyl acetoacetat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对生产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征收0.2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征收0.40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46990、29153910、29153940、29153990、29183040、29183090、29331990、29410090和29189900。 2015年1月7日,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 industries ltd的申请,印度对原产于美国和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5月31日,印度开始对中国和美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0.277~0.404美元/千克和0.243~0.293美元/千克。2020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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