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韩国、沙特阿拉伯和中国台湾地区丙酮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
浏览次数:489 日期:2020/10/10 15:08:00【返回目录】 | ||||||||||||||||||||||||||||||||||||||||||||||||||||||||||||||||||
2020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的丙酮(aceton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的丙酮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的到岸价(cif)低于508美元/吨,建议对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额详情见下表(附表:印度对韩国、沙特阿拉伯和中国台湾地区丙酮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41100是项下的产品。 2007年2月1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和俄罗斯的丙酮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5月9日,印度对韩国涉案产品作出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裁定,同时对俄罗斯涉案产品作出撤销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2013年6月6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的丙酮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2月18日,印度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2013年7月23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和沙特阿拉伯的丙酮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月22日,印度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9年8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i group india pvt. ltd、hindustan organic chemicals limited 及deepak phenolics ltd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的丙酮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对沙特阿拉伯、中国台湾地区的丙酮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附表:印度对韩国、沙特阿拉伯和中国台湾地区丙酮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
||||||||||||||||||||||||||||||||||||||||||||||||||||||||||||||||||
上一条:美国对进口新鲜、冷藏或冷冻蓝莓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 下一条:2020年10月14日贸易预警 |
欧洲杯买球官方网站的版权所有 2013-2020 泰禾生化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89号 备案号:
电话:86-531-78556961 传真:86-531-78808983email:laiwutaihe@163.com 邮编:271100